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业主买房后3年未入住 被要求缴纳累计物业费

   2017-06-15 15:57

[摘要] 2013年年底,市民李先生在沙市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4年小区峻工后一直没有入住。前段时间,李先生准备装修入住,可就在这时,物业公司却让他缴纳累计3年来的物业费。

现在的住宅小区都会有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为居民提供服务,而居民也需要缴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费。最近,家住沙市区的李先生就向电台新闻热线反映,自己还没有搬进小区,物业却要收取一大笔物业费,这让他十分不解。

2013年年底,市民李先生在沙市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4年小区峻工后一直没有入住。前段时间,李先生准备装修入住,可就在这时,物业公司却让他缴纳累计3年来的物业费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一直以来并未在该小区居住,既没有产生生活垃圾,也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提供的相应服务,不应该交物业管理费,即使交也不该全额交。

在李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小区的物业公司,物业经理周鹏表示,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后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也就是说,在2014年8月8号前的物业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

那么从2014年8月8号到目前的物业管理费用是否应该由李先生来承担呢?记者来到了荆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咨询。管理中心副主任付黎明介绍,这个问题是很多市民的一个误区,物业费用的收取并不是从业主入住后开始计算,而应该是从交房之日计算,李先生应该按规定缴纳物业费用。(记者周新宇)

原标题:小区未入住业主是否该缴纳物业费?答案竟然是……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