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2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提出要完善城镇住房制度。
8月2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提出要完善城镇住房制度。通过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调控机制、拓宽住房发展资金渠道等方式加快我省城镇住房制度建设。
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的政策通道,鼓励商品住房库存较多的城市通过货币化的方式,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购买、租赁住房,促进存量商品房发挥保障性住房作用。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支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引导与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以公共租赁住房形式出租。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根据定价标准及个人出资数额,确定个人和政府或者个人和有关单位持有住房产权的相应比例产权。建立完善“以需定建”的住房保障机制。健全保障房申请登记和轮候保障制度,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保障房使用管理购买服务机制、物业服务费补贴和小区公共设施维护更新制度,加强保障房小区属地管理力度。
合理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缓解市场供求矛盾和房价上涨压力。加快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逐步推广现房销售。健全商品房开发信息公开制度,规范“邻避”设施信息公开。开展物业管理改革试点,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改革,简化提取使用程序。
拓宽住房发展资金渠道
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双轨制。研究扩大公积金缴存盖面的措施,推进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群众提供低息、长期稳定住房贷款。探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按照10%左右面积标准,在住房保障小区配建经营性设施。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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