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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保险从试点扩至全国范围 多地叫好不叫座

   2018-08-14 16:21

[摘要] 2013年,国务院提出“以房养老”试点,2014年和2016年分两批在上海、广州、武汉开展试点。

银保监会于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即日起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范围开展。

2013年,国务院提出“以房养老”试点,2014年和2016年分两批在上海、广州、武汉开展试点。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试点四年,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幸福人寿方面向长江商报记者介绍到,其中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保单数占总数的80%。

以房养老”为何呈现叫好不叫座的状态。至于遇冷原因,易ju研究院研究员沈昕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还是养儿防老,将房子留给子孙的观念很难改变;不动产价值增贬的不确定性和老年人预期寿命的延长也使各方的参与积极性受到打击。

试点四年不足百户参与

以房养老”保险,准确地说叫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简单来说,就是老人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每个月给老人一笔养老金,老人依然可以住在这个房子里,或者出租。等老人过世后,房子由保险公司处置(有些保险产品规定仍可以由子女继承房产,但需要偿还相关保险金后方可收回房子)。

从2007年开始,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相继出现过一些银行版“以房养老”的自发性试点,武汉也有多家银行参与,但均未被市场接受。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各大银行开始陆续响应,逐步开展相关业务。

然而,从试点情况来看,“以房养老”并未取得完美成效,甚至有些令人大跌眼镜。比如,“以房养老”试点4年来,截至目前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如此“地量”的试点成效,与“以房养老”的预期显然相差甚远。

华中师范大学“以房养老”模式课题研究团队调查数据显示,在了解“以房养老”模式后,表示愿意尝试的老人占35.33%、表示不确定的占42%、表示不会选择的占22.67%。其中,老人身体状况越差越倾向于不选择“以房养老”,而家庭条件越好的老人则刚好相反;同时,老人住房的建成年代越早,越不愿意参与“以房养老”,退休收入越高的老人,反而越愿意尝试这一新政策。

数据还显示,高达98.67%的老人子女不同意父母“以房养老”。其中高收入人群,更倾向于反对父母“以房养老”,而尽到赡养义务和学历越高的子女,则越能接受自己父母尝试新鲜事物。

以房养老”目标瞄准巨大养老市场,但在老人及其子女中反对声音强烈;企业也面临着“成本高、受众窄、回现弱”现状。早在2011年,武汉部分银行就尝试开展“以房养老”业务,头三年没有一个人提出申请。2015年4月,在保险业试点启动10个月后,“以房养老”首单花落武汉。目前仅有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一家开展业务,截止2016年7月,武汉只有一户两人投保。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试点四年,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幸福人寿方面向长江商报记者介绍到,其中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保单数占总数的80%。

继续推向

以房养老”遇冷四年,为什么还要在推行?

“我国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对社会和家庭养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多种途径和多种资金来源的养老模式,是可以预见的未来趋势。”沈昕认为,除了社保和传统商业保险以外,以房养老为民众提供了有效的补充养老形式,扩大了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虽然前期试点效果不甚理想,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以房养老这种新型保险制度的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推向可行且必要。

此外,“以房养老”有其成长的现实土壤。根据《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17》,调查对象中60岁以上老人拥有一套或一套以上房产的比例占83.5%,而同一报告显示超过八成的人群养老储备尚未达到预期的养老资金储备需求。尽管“以房养老”保险的推行之路还困难重重,仍需保持一份定力和耐心,通过不断地探索与实践,使之能够成为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盘活自有住房资源的一条有效途径。

对于以房养老未来的发展,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像长江商报记者分析称,以房养老涉及环节较多,房产信贷、保险等,必须进行系统性的进行立法,构建良好的法律保障基础,为该机制顺利运行奠定基础;?从推广层面,可以政府出面进行信用背书,政府与机构共同推进;从可行性方面而言,可以先从小众群体入手,比如失独老人、孤寡老人等群体。此外试点打造示范样本,把以房养老较传统养老的优势通过真实的典范来传达,事实胜于雄辩。同时,在舆论上推广宣传,逐渐改变老百姓传统的养老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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